西南某縣部分單位開黨組會討論給書記縣長送錢。在西南某省份,當地一些單位領導不僅公款送錢,甚至還召開黨組會議,討論給縣委書記和縣長送錢的具體數額,然後按當地潛規則,一般由兩名領導幹部去送,其中一人進縣委書記的辦公室,另一人則站立於門外,進去的領導幹部出門時再用手拍一拍空口袋,以示“利是”已送出。(1月9日《北京晨報》)
  作為一種制度設計,召開黨組會是為了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、實現集體決策,進而避免個別領導搞“一言堂”和拍腦袋決策。可是,當“給領導送錢”堂而皇之地成為黨組會的“重要議題”,我們不能不感嘆某些單位領導班子的“集體淪陷”。更可怕的是,類似的“集體淪陷”並非只存在於個別單位、個別領域。翻翻媒體的報道便會發現,有很多違規甚至違法的所謂“決策”,其實都是通過黨組會等形式打著“集體決策”的旗號敲定的。
  把公款送禮擺到黨組會的桌面上來討論,其主要目的之一是推卸責任、分散風險,一旦事情敗露可以拿“集體決策”來當遮羞布和擋箭牌,最終實現“無人擔責”。類似現象造成的危害比“單打獨鬥”式的違規違法更嚴重,必須引起紀檢部門的高度重視,絕不能讓任何人在“法不責眾”的幌子下輕易矇混過關。如果對發現的所有問題都能認真問責——你說是“集體決策”,那就嚴肅追究所有參與者的責任、絕不放過一個,誰還敢假借“集體決策”的名義夾帶私貨呢?
  另外,黨組會雖然是民主集中制的一種形式,但參與者只能是黨組成員,範圍無疑非常小,單位的其他人員特別是普通幹部職工,是沒有資格參加的,知情權和發言權都非常有限,甚至還常被蒙在鼓裡。相信對於“給領導送錢”這樣的“敏感議題”,肯定是黨組幾個人內部掌握的“機密”,不可能公諸於眾,更不可能征求廣大幹部職工的意見。如果讓群眾知道了,肯定不會答應,說不定還會舉報。
 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,要避免“開黨組會討論送錢”之類領導班子“集體淪陷”的現象,除了扎緊財務制度等籬笆、將公權力關進法律的籠子,更要提高行政和決策的透明度,引入更廣泛的群眾監督,不能任由某個人或某一小撮人暗箱操作。
  文/喬志峰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杜絕“開黨組會討論送錢”須引入群眾監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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